环保局增加95个城市参与环境质量评选
发布日期:2021-10-18 13:44浏览次数:
国家环境部门近日将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从74城扩大到了169城,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表示,增加评选城市的个数,有利于提高各级政府加大环保监察力度,旨在解决以往排名存在的全面性、完整性不足的问题。
此次发布2018年上半年空气质量的城市排名,排名范围从相对较好和相对较差的10位扩大至20位,同时发布了改善幅度相对较好20位和较差的20位城市名单。城市排名名单中,包括京津地区及周边55个,长三角地区41个,汾渭平原11个,成渝地区16个,长江中游城市群22个,珠三角区域9个,以及其他省会
城市和计划单列市15个。
刘友宾表示,本次排名范围的扩大,严格遵循了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客观性原则,不仅是对以往工作的一脉相承,还突出了污染防治的重点区域和城市,实现了重点区域和城市的全覆盖。
环评城市评比扩充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《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》要求,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,推动地方政府切实采取措施改善空气质量,形成城市间空气质量“比、赶、超”的良好氛围,增加治污压力,促进协同合作。